波蘭探親簽證須知:
有效期: 領館定
停留期: 領館定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原件及復印件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
2、照片3張3.5cm×4.5cm近6個月內的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露耳朵,頭發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墨鏡。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內容必須清晰。
4、戶口本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5、個人資料表請必須每項如實詳細、工整填寫,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有可能導致拒簽。
中方公司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公司英文或波蘭文在職證明信(1)用公司便箋紙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等聯系信息(2)內容需有:a、申請人的護照號碼、出生日期、職務、薪酬;b、計劃逗留的時間(從什么時候到什么時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d、出訪費用由誰支付;e、保證申請人會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時回國。(3)打印后需加蓋公司公章,負責人簽名
3、收入證明由您的雇主出示的有關您的工資和工作年限的證明信
邀請方資料
1、邀請函件,內容為英語或者波蘭語,需明確寫明:邀請的目的,具體停留時間,費用承擔方,歸國保證
2、外方的居住證明
3、其他資料:
▲同邀請人的關系證明:探親:需提供經雙認證(有中國外交部和使館認證)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訪友:可通過提供相關資料的原件,照片或者往來信函等證明朋友關系,。
▲邀請人波蘭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若邀請人已婚,則需提供其配偶或者注冊伴侶的證件復印件
資產證明
1、銀行存折原件復印件,申請人或配偶名下的銀行流水賬單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如只有銀行卡,需去銀行打印最近六個月的流水對賬單,加蓋銀行章),可提供多分流水賬單或活期存折復印件。定期的也可做輔助財產作為資料提供。
2、固定資產申請人名下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的復印件。本人名下的小汽車行駛證復印件等。
其它資料
1、行程安排英文版的行程安排
2、機票和酒店訂單波蘭探親訪友簽證若邀請人未在邀請函中注明其會承擔申請人停留期間的住宿,則需提供在申根國家停留期間的住宿證明。
3、國際醫療保險申根簽證申請人須購買國際醫療保險以及意外保險,醫藥補償不能低于三萬歐元。申請人在入境時能提供保單的英文版本,否則可能被拒絕入境。(可代買)
特殊人群
1、暫住人員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半年以前開始生效,如不足半年,領事館有可能會要求提供舊暫住證或當地公安局、居委街道出具的證明信原件
2、退休人員無需中方公司資料這一項,只需要提供退休證原件(如尚未辦理退休證必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內退證明)。
3、家庭主婦需提供家庭主婦證明原件(當地居委會出具,證明其家庭主婦身份;一個簽證一份)。
4、在校學生需出具學校的準假證明書原件,1.使用學校正規抬頭紙打印.2.準假信內容需包括:學校名稱,學生所在系或班級,旅行時間,系領導或校長的簽字以及電話,傳真并需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回校繼續學業。
其他備注
A.若已婚:需由配偶所在的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并附上經雙認證(有中國外交部和使館認證)的結婚公證書
B.若未婚:任何固定收入證明
C.未成年人:需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并附上經雙認證(有中國外交部和使館認證)的出生公證書或者監護證明
D.領事館保留讓客人提供其他資料的權利。
預計辦理時間:工作日
辦理費用: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