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商務簽證須知:
有效期: 領館定
停留期: 領館定
1、丹麥方邀請資料
1)邀請函內容包括: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姓名,護照號碼,公司職務)、逗留天數 、逗留目的、費用誰付,保證其返回中國、聯系方式、負責人簽字。
2)如果是展會邀請請注意:
A.參展所交費用的匯款單據,及對方的發票確認;
B.展位圖紙,并勾畫出參展位置;
C.參展的產品介紹及其他輔助材料,公司的業務介紹,交易額等3)外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護照正本
A、該護照須在簽證期過后還至少90天有效。
B、護照須在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須提供上述四省區的有效暫住證,并提供復印件兩份(半年前開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請提供舊暫住證)
3.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和全家戶口本復印件(包括戶口本首頁)。
4.中方公司資 質證明
A、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法人代碼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必須提供)。
B、公司近半年納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盡量提供)。
C、公司銀行近半年對帳單(盡量提供)。
D、名片:所提供的地址、電話、姓名必須正確真實,可以聯系到本人。
5.中方英文派遣信原件,必須有單位名稱抬頭、公章、負責人簽名;須有供領館查詢的地址、電話。派遣信內容包括:申請人(名字、護照號)在公司的職務、 此行的目的、 逗留天數和行程、說明誰承擔費用、保證遵守當地法律按時返回中國。(使用公司信簽紙書寫)
6.申請人財產的證明,越多越好。銀行存款(包括半年歷史交易記錄和銀行存款證明原件)、車產、房產、股票等等。
7.國外逗留期的30萬意外醫療保險證明。
8.行程計劃
A、大概的旅游計劃。
B、前往丹麥機票和酒店定單
丹麥商務簽證須知:
1、此簽證申請人必須面試。面試完后,簽證審核時間一般為6個工作日;
2、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因為面試時材料不實或不詳細,拒簽將由客人負責;
3、拒簽費用不退,請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
4、商務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資料來決定;
5、丹麥簽證官根據不同的個案有權要求申請者增補資料;
6、特別提示:簽證未有結果請不要出機票,否則一切損失將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預計辦理時間:15工作日
辦理費用: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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