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國內7個旅行社聯合包機,200余名中國游客從北京飛往普吉,因普吉突降暴雨,飛機改降曼谷國際機場。在無法確定轉機時間,承運航空公司又未安排食宿的情況下,少數滯留游客情緒失控,沖砸航空公司柜臺,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要求。最后涉案數人被泰國警方以“涉嫌故意擾亂機場秩序罪”采取強制措施。
一、如遇航班延誤,游客可以:
。ㄒ唬┮蠛娇展靖鶕疽幎男邢鄳熑瘟x務:無論是日常固定航班還是包機,航空公司都會根據航班延誤的時間長短,為滯留旅客提供飲料或餐食等相應服務。
。ǘ┮髧鴥冉M團社履行相應責任義務:根據包價旅游合同約定,積極解決問題,不可推卸責任。
。ㄈ┫蛱﹪窈綇d投訴(電話:+66-2-2863775,電郵:PRDCA@hotmail.com),或通過訴訟方式維權。
二、游客不可以采取聚眾打斗、沖闖機場登機口等極端非理性做法。過度維權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讓事態惡化,損害自身形象利益。泰國法律規定,故意擾亂機場秩序可處2年以上監禁。
三、關于包機,需要特別指出,包機一般價格實惠,可降低旅游成本,但屬臨時加設,受航空管制、申請臨時飛行許可、承運航空公司實力(多為廉價航空公司)等因素影響,航班時間不如日常固定航班有保證,誤點率較高。國內旅行社應提前告知游客相關情況并在合同中予以約定,做好旅行社應急預案。游客對“包機”風險應有清醒認識,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出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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