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個人旅游簽證須知:
有效期: 3 個月
停留期: 15 天
最多停留:15-30天以領事館最終批復為準
所需資料:
簽證發放對象:僅限于以旅游目的赴日的人員,而不包括以旅游以外的短期停留目的(如商務、探親訪友等)赴日的人員。
1.詳細填寫簽證申請表(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及電話,工作單位\電話及職務等,請務必如實填寫)
★家庭住址為現具體住址
★電話為現單位和現地址真實座機電話,以備領事館確認
★明確填寫一同參團客人的姓名及相互關系,例:丈夫王瑜
★緊急聯絡人應明確知曉客人赴日旅游
★訪問地點寫明具體的名稱,例:東京,大阪,不可只寫日本。
2.2寸或者大2寸彩色(白色背景,頭發上部需留出0.5~1cm的空白)近期照片2張
3.本人因私護照(護照有效期半年以上,末頁"持照人簽名處"須有本人簽字;如有舊護照請提供舊護照首頁及所有簽證及出入境章頁)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全家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A4紙)
5.單位在職證明原件
6.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資產證明(如存折等)、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如果提供年收入10萬的納稅證明書的話,其它資產證明可以不用提供
8.真實的機票預定單
9.有家屬一起的,如果戶口本不在同一本上的,需要有關系證明書
工 作 日:10
辦理費用:1200
備 注:1.收客條件:足夠經濟能力,其衡量的標準是年收入10萬元以上。但是,如果游客雖然不具備以上條件,旅行社仍然認為游客具有相當的職業和經濟能力的話,可以根據以下附加材料向使館推薦,使館根據旅行社的推薦也可以受理個人旅游簽證申請:
●存折(過去一年內的存款余額記錄,余額越多越好) 或者存款證明。
●房產證(與足夠的經濟能力相應的房產)
2.申請人應于出發前交納保證金(最低為每人10萬元人民幣,視客人具體情況而定),回國后給予返還。
★ 如簽證申請因任何原因被使館拒簽,簽證費用不退。表格要讓客人親自簽字
如果被日本拒簽過,六個月以內不可以申請日本任何類型的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