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過境簽簽證須知:
有效期: 根據行程
停留期: 根據行程
加拿大過境簽證申請須知
一、申請簽證必要材料
1.有效期至少持續離開加拿大后一個月的護照(最后一頁需簽名);
2.六個月內護照四張(背面注明姓名的漢語拼音和出生日期DD-MM-YYYY);
3.臨時居民簽證申請表二份(由簽證中心提供);
4.家屬表/教育和就業細節表(由簽證中心提供);
5.機票復印件和/或行程安排,請注明將入境加拿大的次數,及每次出入境的日期和時間;
6.最終目的地國的有效簽證(如果前往目的地國需要簽證);
7.目的地國邀請人出據的邀請函,或說明你此行目的的計劃書;
8.一份由雇主出據的準假信,信中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申請人姓名、職務、現在工資數額,信中還必須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和傳真號碼;
9.以前出國旅行記錄的證明;
10.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11.申請人的簽證委托書(由簽證中心提供)。
★如果你在訪加期間還打算去美國,你在加拿大停留期內直接從美國再次入境加拿大不需要多次入境簽證。
二、簽證受理所需時間:至少預留20天的申請簽證時間。
備注:請提供真實材料,拒簽費用不退。
預計辦理時間:15工作日
辦理費用: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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