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俄羅斯《關于修改俄羅斯聯邦打擊非法金融交易法律文件》正式生效。俄海關加大對非法攜帶現金或現金類憑證進出境的打擊力度,罰款金額從原規定的1000-2500盧布變為超額部分的1-15倍,超額過多者需刑事立案。目前已發生數起赴俄中國公民攜帶超額現金未經申報入境,被處以巨額罰款甚至可能被判處監禁的案例。
中國駐俄羅斯使館提醒赴俄中國公民,為避免個人財物損失,行前請務必了解并嚴格遵守俄羅斯相關法規,入境時隨身攜帶現金和現金類憑證總額如超過10000美元請務必申報,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
有關法規細則如下:
根據關稅同盟有關規定,自然人一次攜帶折合10000美元以下(含10000美元)的現金和(或)現金類憑證進出關稅同盟關境無需書面申報,超過此數額需向海關書面申報。
一、自然人攜帶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現金和(或)現金類憑證未申報進出關稅同盟關境,但超額部分低于20000美元屬行政違法,應處超額部分1倍至2倍罰款;
二、超額部分高于20000美元屬刑事案件,其中低于50000美元屬數額巨大,處超額部分3倍至10倍或被判罰人2年以下工資或其他收入數額的罰款,或處2年以下監禁或強制勞動;
三、超額部分高于50000美元屬數額特別巨大,應處超額部分10倍至15倍或被判罰人3年以下工資或其他收入數額的罰款,或處4年以下監禁或強制勞動。
。ǚl中“現金類憑證”包括旅行支票、期票、銀行支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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